201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张树礼13日介绍,去年以来,内蒙古颁布实施了自治区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印发“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方案。坚持以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和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好净土保卫战。
2019年,内蒙古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6%,细颗粒物未达标盟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2%,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区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5%,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8%,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对235家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完成1543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保持了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张树礼表示,下一步内蒙古仍将聚焦核心任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编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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