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以食用农产品为代表的一些“土特产”被培育成为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孕育了一批耳熟能详的农业品牌。品质优、口碑好的“土特产”,既丰富了百姓餐桌,又促进了农民增收。随着人们健康理念不断升级,消费需求正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加快转变,消费者需要质量更好、品质更优的农产品。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新农安法)开始施行,新农安法通过强化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为包括“土特产”在内的农产品产得出、产得优提出要求、作出规范、给予保障,助力“土特产”发展驶入快车道。
把好生产环境,净化一方水土。“南橘北枳”是农产品的明显特点,不仅仅是气候,不同的土壤也能培育出不同品质、不同口味的农产品。但是,无论何种气候、土壤,土地干净,才能生产出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这是底线。新农安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一方面,与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相衔接,规定了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按照规定回收并妥善处置包装物和废弃物,防止对产地造成污染。“土特产”与当地土地、气候等自然环境联系紧密,应当更加重视对土地的利用保护,在源头上守好其生长环境,推进绿色发展。
开展教育培训,传承种养技艺。优质的“土特农产品”往往蕴含着更复杂的种养殖技术和加工技艺。新农安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并与农业技术推广法相配合,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培训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生产活动作了规定。各方可以加快制定保障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土特产”生产有章可循,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将独具特色、饱含风情的种养殖技艺传承下去。通过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保证“土特产”品质,弘扬当地风情文化。
创新经营模式,延长产业链条。需要注意的是,“土特产”生产经营者中存在大量的小农户,如何用好这些农户资源,实现联农带农富农以产生更高的社会效益是一项重要任务。实践中,有的地方建立了全产业链农业服务中心,建成了集种养殖技术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和储运中心、物联网展示、农旅融合等于一体的配套服务体系,将小农户、公司、政府资源相融合,发展农产品公共品牌,产生较好效益。新农安法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作出了一系列规范,例如新农安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及时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为“土特产”产业链升级夯实了基础。关键是落实好帮扶政策,采取“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方式,使“抱团”经营上规模、提质效、增诚信,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
优化基础设施,保障供给质效。“土特产”中有相当数量的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等,而我国冷链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跨季节、跨区域调节农产品供需的能力不足,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较多,这是让“土特产”“进城”,实现“买全国、卖全国”的难点痛点之一。对此,新农安法规定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保障冷链物流农产品畅通高效、安全便捷,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为聚焦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公里”,补齐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提供了法律保障。
强化质量安全,提振消费信心。大部分“土特产”是一种自然产品,但往往存在单个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品质及品牌影响力不高等问题,还有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一起质量安全事件,就有可能会误伤一个产业、损害整个地区多数生产者的利益,必须重之又重地对待。新农安法强化各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追溯管理等,建立了全过程、全链条的管控措施;同时,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选用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支持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等,为扩大优质“土特产”市场供给提供了法治保障。
此外,通过包装和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可以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责任主体可明晰,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以此推动“土特产”品质、品相提升,不断赢得消费信心,形成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
做好“土特产”文章,土地、生产过程、产业链条、公共服务、质量安全等元素是不可分割的,在发展过程中,要聚焦特色,在乡土资源、当地风情、产业集群等方面下足功夫,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避免同质化、短期化和低端化发展倾向。在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充分展现“土特产”的价值,全面提升生产质量效益,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高标准践行在“土特产”上。
(作者单位分别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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