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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接纳未成年人饮酒?严惩!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创业致富招商网

2022年初,昆明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在酒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饮酒娱乐后打架斗殴引发犯罪,更有部分未成年人在酒吧、KTV工作。

酒吧等娱乐场所已成为部分未成年人社会交往的主要场所。不少未成年人凌晨出入这些娱乐场所,结交不良朋辈,夜不归宿。在哥们儿义气,“江湖”文化的氛围影响下厌学、辍学,甚至引发犯罪。

检察院未检团队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教育、挽救工作的同时,梳理了近年至今相关办案数据,发现绝大多数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类犯罪行为,发生在饮酒之后。部分未成年人在饮酒后动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不仅对其自身产生重大影响,也危害到其他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且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不少涉罪未成年人在案发后都对当初酒后冲动伤人的行为悔恨不已,但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事实却再也无法改变,成为一生的污点。

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饮酒,招用未成年人的行为,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律链接

2021年,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对未成年人饮酒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六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关于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处罚主体和监督主体,并对违法行为做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饮酒行为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除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外,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相关社会和行业组织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今年10月21-28日,由中酒协主办、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2022“全国理性饮酒宣传周”将以“关爱成长、非成勿饮”为主题,采用全新的形式和创意,呼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向未成年人饮酒说不,期待大家的关注与参与!

    来源:凤凰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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