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0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10月23日,《亚太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秘书处通知各成员方,蒙古国已向亚太经社会交存接受书,完成《协定》加入程序,并拟于2021年1月1日与有关成员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安排。
根据关税减让安排,蒙古国将对366个税目削减关税,主要涉及水产品、蔬菜水果、动植物油、矿产品、化学制品、木材、棉纱、化学纤维、机械产品、运输设备等,平均降税幅度24.2%。同时,蒙古国可享受中国等其他成员现有关税减让安排。
近年来,中国与蒙古国经贸往来频繁。中国已成为蒙古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投资来源地。2019年,中蒙贸易额81.6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其中,我对蒙出口18.3亿美元,自蒙进口63.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1%和下降0.2%。
2019年,我对蒙投资2.7亿美元,同比增长132.0%。同年,蒙对我投资79万美元,同比增长92.7%。2019年,我在蒙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40.6亿美元,同比增长56.4%;完成营业额6.7亿美元,同比下降11.4%。
此外,中国也在积极推动与蒙古的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工作。2017年,中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蒙古国对外关系部关于启动中国—蒙古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谅解备忘录》,宣布启动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正式开启双边自贸区建设进程。
商务部公告称,《协定》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优惠贸易安排,成员覆盖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地区。蒙古国加入《协定》,将进一步推动亚太发展中经济体区域一体化进程,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时也将进一步深化中蒙双边经贸合作,提升两国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协定》前身为签订于1975年的《曼谷协定》,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为促进南南合作,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我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协定》。
目前,《协定》成员包括孟加拉国、中国、印度、老挝、韩国、蒙古国和斯里兰卡。2017年1月,《协定》各成员签署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成果文件《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并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