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的行政处罚落地,该券商和4位高管均收到证监会开具的罚单。
证监会查明,由于江海证券在开展多项业务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债券自营、资管产品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三大业务均被叫停半年。除此以外,相关的四名高管也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力度始终不减,今年以来,已有江海证券、宏信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券商因业务违规被暂停业务。一家券商分析师表示,证券公司频收罚单,会导致分类评级扣分项增加,不利于券商业务开展,也会对企业形象产生巨大的负面冲击,券商有必要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建立专职内部合规部门,并赋予内部监督实权,在公司内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施加更严厉处罚。
江海证券三业务被暂停
证监会9月16日表示,发现江海证券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十一、八十二条等规定,反映出江海证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江海证券采取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的行政监管措施。
4高管领罚单,有的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除了券商业务被暂停,江海证券的4位高管也领了罚单。
因江海证券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证监会认定饶晞浩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投资业务主要负责人职务,并限制领取2018、2019年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和福利等权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应退回)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饶晞浩现有职务的决定。
江海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葛新、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等人也被采取了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措施的处罚,证监会要求上述3人限制领取2018、2019年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和福利等权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应退回。
江海证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哈尔滨,是上市公司哈投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哈投股份此前披露,2020年6月19日,江海证券及相关人员已分别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2020年9月11日,江海证券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哈投股份称,公司将认真履行股东责任,继续督促江海证券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决定,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全面加强合规及风险管理。
从今年上半年江海证券业绩来看,根据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报,上半年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7.49亿元,同比降低38.19%;实现营业支出7.28亿元,同比增长11.27%;实现利润总额0.22亿元,同比降低96.23%;实现净利润0.22亿元,同比降低95.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
上述半年报称,由于本期自营收入比同期减少,导致收入同比降低,同时营业支出中当期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同比增加,营业支出同比增加,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值得关注的是,在近期证监会公布的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江海证券被评为C类C级,较前一年连降五级(2019年为B类BBB级),是98家参评券商中唯一一家C类C级券商。
监管层持续强化券商监管
今年以来,监管层强化了对券商的监管,已有江海证券、宏信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券商因业务违规被暂停业务,部分高管被要求限薪、公开谴责,甚至2年内禁止担任证券公司董监高。
如宏信证券因存在违规新增表外代持;定向资管产品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时,合规风控未予以预警核查;合规风控存在异地展业稽核审计次数不足、质押券信用等级低于投资要求未予关注、债券交易询价留痕监控不到位、中后台部门未设置交易明细核对专岗、部分回购交易首期质押率超300%等问题,被证监会在8月31日采取了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山证券因存在董事不具备任职资格却实质履责、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乱以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等问题。被深圳证监会在8月19日采取了一年内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自营业务、需要跟投或包销的承销保荐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措施。
一家券商分析师表示,证券公司频收罚单,会导致分类评级扣分项增加,不利于券商业务开展,也会对企业形象产生巨大的负面冲击,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券商需要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从上而下、从总部到分部、从各业务线到各类行为进行全面的整改和规范,同时,需要建立专职内部合规部门,并赋予内部监督实权,另外,在公司内部,也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施加更严厉处罚。